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125号)的总体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齐齐哈尔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请于2019年12月16日前反馈至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反馈:
一、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zcfgk2821750@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齐齐哈尔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意见或建议”。
二、信函邮寄:来信请邮寄至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科(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安顺路232号,邮政编码:161005),在信封上标明“齐齐哈尔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意见或建议”。
附件:
齐齐哈尔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doc
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10日